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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究竟什么是民主(2)——现代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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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上一篇文章分享了古希腊的古代民主制,并且谈了古代民主制自身的缺陷最终导致的苏格拉底之死以及古代民主制的灭亡。

 

  本篇我们讨论现代民主制的产生,比较古代民主制,现代民主制有了哪些改进,具有哪些特点。

 

  现代民主制是由近代资产阶级创造出的。给现代民主制一个定义的话,现代民主制是建立在自然法、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

 

  这个概念里面有四个关键词:自然法、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代议制民主。对这个四个词,国人处于一种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状态,不准确的理解这四个词,必然会对民主做出种种误读。因此我们在这里耐心的先解释一下这四个词。

 

  (1)自然法

  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制定法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在法学中,自然法的学说指在自然状态中固有的正义法则(这可以解释为发现,而不是如同权利法案一样的发明),以及(或者)在解决冲突的自然过程中显现的规律(具体化为习惯法)。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非常不同的,甚至有时会相互对立或弥补,尽管他们拥有共同的特征,即这两者依赖无所不在的自然规律,而不似人为设计的正义法则。

  自然法的确立对人类法制文化的发展影响重大,一个基本的法制原则“恶法不是法”就是基于自然法的认识,认为设立的法则必须符合自然法,如果有政府颁布法律“杀人”是合法的,“乱伦”是合法的这些法律尽管被当权者用法律的形式颁布,但由于违背的了“自然法”所以都是不合法的。《圣经》中摩西十诫按照法理学角度来看都是“自然法”。

 

 

  (2)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由法国大思想家卢梭提出的,我们简单阐述一下这一复杂的理论。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3)天赋人权

  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源于拉丁文 jus nafural,中文习惯译为天赋人权,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由法律信仰来赋予。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是理论上存在的权利。自然权利是自然生物所共有的、任何个体都可对蒂属对象或其他物种或社会所要求的重要利益.在当今时代,更为人偏爱的术语是较为片面的“人权”概念。自然权利是一切生物所固有的,不为人类独有。自文艺复兴以来,“自然权利”被用作思想工具,有力地讨伐不公正,直接促进人类的自我解放。但是对自然权利的解读也陷入片面。中文翻译的“天赋人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造成了其含义的被歪曲。人类作为自然的道德维护者,在哲学定义上应当维护其他物种的自然权利。

 

  (4)代议制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在阐明了现代民主制这四个核心概念之后,我们再来总结一下现代民主制比古代民主制改进的地方:

  代议制民主不同于古希腊时期简单的“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而是把民主制建立在一种复杂的政治权力构架内。

  代议制民主制以平等、自由的选举为基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人民主权、多数人的统治;(关于多数人统治,我们在阐释一下,英国洛克沿袭古希腊民主理论,认为民主是人民的统治。而人民的统治是通过对于政府组成、政府权力行使的同意来实现的,而人民的同意是根据多数决定规则进行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人民的同意是在人民的共同意志基础上形成的,据此,他提出了人民主权原则,并认为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2)民主需要精英治理,以防止多数人的平庸,因而对多数人的权力实行分权和制约(约翰·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所阐述的思想);3)民主必须是权力分散和多元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阐述的思想)

 

  根据上述特点,我们给历史上资产阶级创建时期的代议制民主制下一个定义应该是:

  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的属于人民主权的政府,政府实行分权统治、相互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多数人或任何个人专断的政体。比起古希腊多数人选举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多数人选举,少数人统治,再加上实行分权制衡。这样即使还是多数人统治,也要保护少数,以法律约束多数的权力,多数人的意志,也不能侵犯个人的基本人权。根据这些原则理论构建的典型的民主制度是英国的议会主权和美国的三权分立政体。

 

 

  本文为阅读蔡定剑先生《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读书笔记整理,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该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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