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地阅读《通往奴役之路》,此书是合法出版物。如果不同意其观点,读后可以更好地批判。)
试图指导私人经营其资本的政治家,不仅是瞎劳神,也是一种越权,这种权力无论如何不能轻易交给行政机构;幻想自己适于行使这种权力的人,愚蠢而专断,这种人掌握权力,很危险!
——亚当·斯密
1、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如共铲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等……他们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同,在于他们都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一个单一目标,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简言之,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极权主义者。
2、“社会目标”或“共同目的”,通常被含糊其词地表达成“公共利益”、“全体福利”或“全体利益”。无须多少思考便可看出,这些词语没有充分明确的意义以决定具体的行动方针……根据一个单一计划指导各种经济活动,这种企图将会引起无数问题。
3、任何人都只能考察有限的领域,认识有限需求的迫切性……这就是整个个人主义哲学所根据的基本事实。它并不像通常人们所断言的那样,假定人是利己的或自私的……由此,个人主义者得出结论说,在限定的范围内,应该允许个人遵循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价值和偏好,而且,在这些领域内,个人的目标体系应该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
4、当然,这种观点并不排除对社会目标的认可,对个人目标的一致性的认可,这种一致性使人们为了追求的目标而联合起来。但是,它把这种共同行动局限于那些个人观点一致的事例上;就此而言,所谓“社会目标”不过是许多个人的相同目标……共同行动局限于人们对共同目标一致同意的那些领域。
5、人们一致同意一定要有一个中心计划而在目标上却没有一致意见,其后果十分类似于一群人决定一起旅行,而在想去的地点上都没达成一致,结果他们全体可能不得不进行一次他们大多数人根本不想要的旅行。
6、有计划控制的可能性只存在于真正一致的领域中,而在很多领域必须听任事情自由发展,这就是民主的代价……只要政府的职能根据一种广为接受的信念,限定在多数人通过自由讨论达成一致的领域时,民主政府便能有效地运行……只有在一个以自由处置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竞争体制下,民主才有可能。当这个制度由一个集体主义信条支配时,民主将不可避免地自行毁灭。
7、我们并不打算将民主供为神灵。民主不能像阿克顿勋爵论述自由时所说的那样,“是更高的政治目标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标。它并非是为了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才被需要,而是为了保障市民社会对私人生活的最高追求。民主本质上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手段。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的政府和一个教条主义的多数民主的政府统治下,民主制度也许和最坏的独裁制度同样暴虐。
8、独裁是强制推行各种理想的最有效工具,而且,集中计划要真正成为可能的话,独裁本身必不可少……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即使形式上是民主的,如果它集中管理经济体系的话,可能会和任何专制政体所做过的一样,完全破坏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