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为65922班魏校友的“蜀人老魏 ” 网易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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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的中国,称作旧中国。旧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全国人口的80%多都住在农村。农村的财主(地主、富农),也就是农村的“大款儿”,占全国人口不到10%,但是却占有全国绝大部分的土地,而占全国人口70%以上的农民(中农、贫农)却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土地。农民为了生活,只好租种财主的土地当佃户,或给财主打工(当长工或临时工)。遇到天灾病祸,还要承受高利向财主借钱借粮。这种土地制度称作“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孙中山先生早就提出要打碎这种旧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民主制度。
地主和贫农是怎么产生和相互转化的呢?
农村的权力分两类:政权和族权。
农村政权最基层是村,有村长(或保长)和委员,若干村为一乡。乡长、村长都是由大小财主们担任,因为他们有钱,和上面(区、县官员)有交往,亲朋、亲信多,有势力。另外,他们有文化,能写会算,见多识广。农村的大事小情都是他们说了算,农民没有任何权利,只能服从。
一个村庄的财主和农民,大都是同姓,即同一宗族,是同一个祖宗的后代。宗族有一个族长,来管理族中的事物。这族长都是由族里辈分高的财主来担任。族长办公地点就是“宗祠”。比如,毛泽东的家乡湖南韶山就有“毛氏宗祠”。族有族规,族里人犯了族规,族长就在宗祠召开会议,对犯规者进行处罚,或罚或打,甚至处死。族长的这种权力,就是“族权”。这“族权”和江湖帮派的帮主的权力很相似。毛泽东家里那么有钱有地,可解放土改,为什么没获得地主富农的“头衔”呢?你说怪不怪!
财主们掌握着农村的政权和族权,这就是某些人说的地主对农民的“压迫”。
那时的农村,没有什么这个“主义”、那个“理想”的灌输。统治农村的主流思想有两股:儒家思想和神佛迷信。
农村的财主和农民,都尊崇儒家思想 “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农民们虽然没读过什么“圣贤书”,甚至不知道啥叫“儒家”,但是儒家思想却代代相传,融化于农民的血液中,成为农民们公认的道德标准。修好行善,孝敬老人,诚实守信,朴实厚道,忠于职责,忠君报国,和睦邻里,讲究义气、崇尚气节、礼貌待人,勤劳简朴等等,都是我国农民的传统美德。他们把这些美德概括成一句话:“做人要勤俭,有人性,讲良心”。他们把有悖于这些美德的行为斥之为“缺德”、“没人性”、“丧良心”。而这就被土改工作组不分精华糟粕,把这些思想统统叫做“封建思想”。
农村的财主和农民,普遍迷信神佛。他们相信神仙佛道、阎王小鬼、阴间阳世、天堂地狱、因果报应、转世轮回等等理论和传说。他们相信人做坏事死后要下地狱,上刀山,被油锅炸,来世变作牛马受人役使;人行善积德,死后就受阎王优待,来世投生到富贵人家,享受荣华富贵,等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这是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格言。每个村庄都有敬奉神佛的庙宇,不少人家都供奉着财神、灶王爷、药仙、观音娘娘。农民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是统治农民的“神权”。
千百年来,农民们就是在遵崇这种儒家道德和因果报应的神仙佛道中生存、繁衍、和谐相处,有的成了地主,有的变为贫农。
财主和农民是一对矛盾。他们互相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又互相对立、斗争着;在一定条件下财主和农民又可以互相转化。“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没有!世界上根本没有财主的“种子”,也没有贫农的“原胎”,也不是迷信所说的“命里注定”,财主是由农民转化来的。在一定条件下,贫农也可以转化为财主,财主也会转化成贫农。
有些地主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生生把一份偌大的家业弄光了,结果由财主转化为土改时的“贫农”。
农民是怎样转化为财主的呢?那时农村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他们认为土地是最根本的财富,是全家的命根子,是最可靠的“传家宝”。土地不怕匪抢,不怕贼偷,大水冲不走,大火烧不掉,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那时流行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种地是根本”。就像太爷爷说的:“庄稼钱万万年” 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地”。土地多了,也就转化成为“富农”或者“地主”了。转化成地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做官。
农村有些农民咬紧牙关供孩子读书。孩子聪明好学,终成大器,做了大官。于是,有的成了贪官,通过贪污受贿钱财源源而来。于是就在家乡买房置地,成了地主。旧中国的官僚地主就是这样炼成的。
一种是经商。
农民把孩子送到城镇学买卖(当时称为“住地方”),孩子聪明伶俐,能吃苦耐劳、刻苦学习,因而从学徒到“吃劳金”(公司员工),再到当“掌柜”(公司经理),再自己开买卖(办公司),赚了钱。他要拿出一大部分钱在老家买地盖房,一来光宗耀祖,二来给自己留条退路,给子孙打下基业。于是,这户农民就转化为资本家兼地主。老杨家的地主成分有些就是这么挣来的。
一种是精明能干,善于经营,省吃俭用,勤劳致富。
农民中总是有能人的,他们勤劳俭朴,聪明好学,精明能干,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人尖子”。他们种地肯下力气,精耕细作;种地之余,他们或搞些副业(如养猪羊、开烧锅、缝靰鞡等),或做小买卖(买卖牲口、粮食、木材生意等)。全家齐出动,钱就挣得多。另方面,全家省吃俭用,口积肚攒,硬从嘴里抠钱。他们有点积蓄便买地,土地渐渐增多,于是雇工种地、出租土地,钱越来越多,土地也越买越多。经过几代人的勤劳俭省,就慢慢地上升为中农、富农、小地主,直至成为大地主。老魏家的地主就是这样日积月累炼成的。
这种家庭的发家致富,类似于现在农村先富起来的“农民专业户”、或者“农民企业家”。当时农村地主的绝大部分都是这样转化来的。魏家大爷爷魏清、爷爷魏源、三爷爷魏春的地主成分就是靠省吃俭用,勤劳致富挣来了一顶“地主分子”的帽子。
一种是“爆发户”。
著名学者、北大教授季羡林先生,幼年时家里很穷。他在上海打工的叔叔用仅有的一元钱买了彩票,中了特等奖。于是,他家立即置办房产,由贫农转化为地主。他也就有钱上学、留洋,成了今天的季老教授。可他历次运动遭冲击,至今还埋怨他的叔叔让他当了知识分子,一直受气挨整,在“文革”时进了“牛棚”。不然,他也应当是响当当的几代贫农、根红苗正,是共产党依靠的对象了。现在那些买彩票的彩民许多不就是想一夜暴富,成为富豪大款吗。
作家余华写的小说《活者》有这样一段情节:地主家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败家子”赌钱,一夜之间就输掉了全部土地、房屋,输成了“贫农”。于是,那个赢了钱的赌徒龙三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地主。这个地主龙三就是“暴发户地主”。土改时,龙三被枪毙了。他被绑赴刑场的途中,望见了那个已经变成贫农的“地主败家子”,大声呼喊道:“福贵啊!我是替你去死的啊!”简直道破了地主和农民相互转化的真啼。
在解放前中国的农村,地主和农民就象物理中讲的水和汽处于动态平衡一样:水分子不断地飞出液面,成为“汽”;同时,汽分子又不断地回到液面,转化成水。水和汽不停地运动着,不停地对立着、斗争着,又不停地转化着。所以地主和贫农都不是绝对不变天生的,都是处于“水”与“汽”的互相转化中。
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是由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制度决定的,不是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是由地主的个人品质造成的。像爷爷可能一直到死也没有弄懂什么是“剥削”,也不明白自己怎么犯了“剥削”这个弥天大罪。他们可能慨叹道:“老天啊!起早贪半夜地干,从牙缝上攒钱,怎么却攒出了罪啊!”“辛辛苦苦地给儿孙置办家业,没想到却给儿孙留下了一顶‘地主帽子’(地富狗崽子)!”
到土改时,那些转化成财主的贫农,分别被划为地主、富农成分,当然地被戴上“地主分子”或“富农分子”的帽子,成了敌人;那些转化成贫农的地主被分别划为上中农(富裕中农)、下中农、贫农等成分,成了国家的主人。共产党给每个人都打了一个“阶级烙印”。一段很长时期,在农村贯彻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对地主富农实行专政。土改时划定的阶级成分(“阶级烙印”)成了人们一辈子高低贵贱的标志。
直到1981年6月,共产党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发布《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种阶级出身论才宣告结束。在这之前还把地主、资本家、贫下中农、工人阶级作为划定每个人阶级成分高低贵贱的分等标志,否定了地主贫农时时转化的经济规律。成分高的在历次运动挨整,子女升学、就业、入党都要比常人矮一头。改革开放的今天那些带头致富的“农民专业户”或者“农民企业家”“个体企业家”,要是在当年土改运动中不是都要划为地主、资本家吗?
那时塑造的地主形象,像《半夜鸡叫》里周扒皮,电影《白毛女》中的地主黄世仁,《红色娘子军》中的恶霸南霸天和四川大邑“收租院”的刘文彩。财主们对待穷人真的像描写的那样凶残么?地主真的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么?财主和农民的关系真的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么?
其实大多数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周扒皮、黄世仁、南霸天、刘文彩只是共产党根据阶级斗争的需要,集所有坏地主之大成塑造出来的艺术典型,在现实生活中那样的恶霸地主是极其少见的,要真是那样,他们在当地老百姓中也活不下去。
农村中的地主大多是“土财主”,他们家里没有做官的,也没有在城镇开“大买卖”的,没有什么“靠山”。他们就是土地多一些,生活过的比佃户长工好一些。大爷爷魏清、爷爷魏源就是这种“土地主”,胆子特别小,一生小心谨慎,生怕惹祸。他们夹紧尾巴做人,“树叶子掉下来都怕砸破了脑袋”,哪里还敢欺压农民?他们以慈悲为怀,乐善好施。叫花子来讨饭,总是一碗碗米打发,绝对不让他们空手而去。不要小觑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线,如果轻慢了,说不定哪天晚上来一帮手执刀枪的蒙面大盗,把家里抢得精光……。大爷爷魏清、爷爷魏源连叫花子都不敢轻慢,哪里敢得罪长工?我的印象中,爷爷一米八的大个子,可总弓着腰,锁着眉头,整天不见笑脸,大概是土改叫贫农团斗怕了。
爷爷魏源青少年时期接受过二年儒家私塾的教育,算是农村中有一定文化的农民。儒家思想,深入骨髓。为人正直、聪慧、勤劳节俭、善理家务、怜贫恤老、济困扶危、热心公益;同其他地主一样,举凡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遇到灾年,还要救灾赈灾,抗击日本,他们变卖财产支援抗战……。
地主与佃户,地主与雇工,大都和谐相处。遇到灾年,地主主动减租减息,让农民过得去,很少逼租逼债。佃户们也都遵守合同,如无特殊情况,都能主动按时交租;农村的土地主,对长工大都是亲如朋友。爷爷魏源就和雇工同吃同劳动,每顿饭都有地主家的妇女侍侯着,盛饭添菜,妇女们只能吃雇工的剩饭剩菜。春种开犁、三夏、三秋、冬季起粪,四时八节,都要给长工吃犒劳。还给长工送围裙、衣服。秋收时,首先用好粮食付给长工工资。年终还要发“劳金”(粮食或现金)。对短工的工钱,一日一清,决不拖欠。长工和短工们也都尽职尽责,很少有藏奸耍滑的现象。爸爸出生地其塔木的地主,还没听说有像文学作品描写的周扒皮、黄世仁、南霸天、刘文彩那样的地主。
当年在我读书的小学语文课本里,编入了一篇文章,叫做《半夜鸡叫》,描写的是地主“周扒皮”半夜起来到鸡笼旁装鸡叫,引得公鸡都叫起来,他就催促长工起床下地干活。后来长工设计惩罚了他。这篇文章是在小说《高玉宝》中选编的。小说《高玉宝》描写了地主“周扒皮”剥削、压迫长工的种种“罪恶”,是进行“阶级教育的”的典型教材。
当年影响几代人的少年儿童出版社自传体小说《高玉宝》
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呢?下边我就把真实的“周扒皮”的故事慢慢道来。
曾在辽宁复县黄店屯村的周家放过猪的小猪倌高玉宝,土改后扩兵参加了解放军,成为“文盲作家”、“战士作家”。在行军打仗的途中,动笔根据自己的经历撰写自传体长篇小说《高玉宝》。出版社编辑根据政治斗争政策需要帮助其修改润色,1955年4月中国青年出版社首次出版了单行本的自传体小说《高玉宝》。《解放军文艺》把经解放军文艺社编辑、作家荒草同志修改出的书稿全部连载出版了。高玉宝讲述了一个小孩子在一家周姓地主家倍受剥削,最后走上革命道路的故事。
《高玉宝》一书在国内外有二十几种版本,仅汉文版印数就高达450多万册,并被改编为连环画和文艺演唱形式及其戏曲书籍,当时影响深远。但是这个故事经不起考究推敲,是瞎编出来的。试想:深更半夜、地里也没有灯火,能下地干活么?周扒皮能舍得点上汽灯或者煤油灯让长工们打夜战么?可真实与否已不重要,这个“周扒皮”的绰号,以及“半夜鸡叫”的荒唐举动,最终却成为了中国千千万万地主的代名词。
实际据瓦房店市黄店屯村的孔庆祥回忆,“有一年我在到黑龙江的火车上,正好遇见高玉宝,我问,大舅,有半夜鸡叫这回事吗?他没吭声。我继续追问,他说是这是文学创作的艺术性、典型化问题。然后又说,咱们这儿没有,不代表全国其它地方就没有。”
“周扒皮”的原型是个怎样的人呢?实际的“周扒皮”名字叫周春富,是东北辽东半岛复县(今瓦房店市)黄店屯村人。
1947年,黄店屯村土改工作队进村,发动大伙搞土改,“打倒地主、平分土地”。
老周家也是闯关东过来的。到了周春富这一辈,并不算富裕,周春富“继承了一些土地,但不多。在周春富看来,那些浮财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土地才是结结实实的保障,地里出一家人的吃喝,子孙也能受益。于是,这个勤俭、精明的农家子弟,开始一点点地攒钱、置地。他的勤俭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无论吃的还是穿的,都很寒碜,裤腰带都不舍得买,都是用破布条搓的。
周春富从不闲着,伙计铡草的时候他帮着续草,他续草铡出的苞米秸长短匀齐,牲口爱吃。他要求无论是伙计还是儿女,干活时不准穿红挂绿,怕粘灰就不能撒手干活。
周家院子里是不能有鸡粪的,孩子回家了就拿起小铲子往院坑里拾掇。家里不养牛养骡马,脚力快也干净。他家人养成了习惯,冬天天没亮点了火油灯,家里人做饭的做饭,喂牲口的喂牲口。起来没有事,掴着筐拣狗粪。
在黄店屯,老周家的五个儿子也让人羡慕,家里人手多,大儿子干农活,二儿子管家,三儿子赶车,几个儿子都有分工,个个勤快。脑子也灵,都能挣钱。周家挣钱了就买地,地多了就雇长工,从三五个到七八个的时候都有。周春富和长工一样干活,一大早就赶马车出去,回来挂一胡子霜。高玉宝就是在周家放过猪的小猪倌。
周春富当家,就愿意买地。和人家在地头说话唠嗑,末了就问:“你卖不卖地啊?”
周春富凭借自己多年的努力,为周家积攒了一大份家业。1947年,也就是土改队来到黄店屯的那一年,这份家业包括240亩土地,还有“四大坊”——油坊、磨房、染坊、粉坊以及一个杂货铺。
1947年年底,当土改工作队进村的时候,周春富年逾花甲,和黄店屯的其他老人一样,他夏天上身不爱穿衣服,后背晒得黑紫黑紫。如果没什么意外,他也快像其他老人一样,不用再自己下地,把土地彻底交给下一辈,自己含饴弄孙。
但周春富的命运却因为一纸通知而发生了彻底改变。这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土地改革会议之后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辽宁各地党政领导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打击地主,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彻底解决平分土地问题”。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一年12月,复县县委抽调上千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了。
在复县黄店屯,拥有20多口人,200多亩土地的周家最终被划作了地主。周家除了土地,还有几个坊铺,这在村里是被认为“很有钱”的象征,而“有钱”,则是划分阶级,平分财产的一个前提。周春富费尽心思积攒起的家业,最终成为了致命的包袱。
“土改工作队”进后。扎根串连,发动群众,不断强化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调动他们参加土地改革的积极性。于是,村民们逐渐意识到,村里的富户不仅有钱,不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东家,不仅是乡亲,而且是“我们的阶级敌人”。
1947年12月的某天,黄店屯的男女老少都被通知去村小学。开展“刮骨斗争”,周春富被拎过来,贫下中农代表们控诉完毕之后,上去围攻,又打又踢,最终老实巴交的周春富被活活打死。
这就是高玉宝笔下的地主“周扒皮”的真实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