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刚刚过去的2015年,大批的贪官被判刑。这些贪官,最少的贪污受贿也有数千万,有的多达数亿。然而,却没有一个被直接判死刑!这就是奇迹了!
说没有直接判死刑,是因为有一个人被判处死缓,而且是唯一被判死刑缓期的。他,即是涉案金额达到200亿的军中巨贪谷俊山。事实上,被判死缓两年后又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非常少,更没有贪官的案例出现。所以,谷俊山被判死缓,也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
除此,不管贪污受贿几千万甚至数亿人民币,一律的,与死刑不沾边!据说,从十八大以来,就已经没有贪官被处死了!
噫!上下五千年,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中国人经历了最清廉的时代——毛泽东时代。也经历了今天——没见过贪官这么多,没见过贪官没死刑。
也许唯一让人宽慰的是,有一位被贪官的大英雄,因为这几年没有死刑,所以逃脱了死刑。否则,他必在被死之列。因为在有人心里,别人可以不死,他必须死!不见前年与去年,与此案相关的人,纷纷有疾而殁甚至无疾而终?
是谁制定了这样的法律?最高法院吗?
我忽然记起,一个在位多年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名叫奚晓明。他在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同时担任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在法律方面影响颇大,参与许多重大法案、条文的制定与实施。就这样一位法律的制定者与裁判者,去年突然被抓。据说,仅从他儿子的房里,就抄出人民币现金三亿多元。还有说二十一吨现金的。吓人啊,这比一般的大贪官贪得还要多!
无怪乎呢,无怪乎!这样的大贪官把持修改法律,还会让贪官有死刑么?
当贪官免死的法案上报到党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那些盘踞、隐藏在里面的,手握重权的大蛀虫们,哪怕是为自家身后下场稍稍挂点儿心,还不手脚一齐鼓掌,大家乐得通过?古人曾云:救美国就是救中国;今人琢磨:救贪官就是救自己呀!呵呵。
听砖家说,这项法案的依据,来自于外国,许多洋大人国家已经免除死刑。所以,我们也要免除死刑,而且从贪官开始。
然而,不知这项法案的提出者和批准者想过没有,当此法案与国际接轨的时候,历数国际上的贪官们,有几个,像中国的贪官们爬得这么高?贪得这么多?贪得这么疯狂、这么无所忌惮?对国家、对党的危害这么大?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