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转)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在网络中不断出现,有些人认为这个提法或理论是正确的,或无比正确,还有的认为这个理论是毛泽东一生最大贡献,等等,这些说法同文革期间所宣传的毛泽东思想是“顶峰”论、“是无产阶级最高的理论,是世界上无产阶级最高水平的著作,是我们有史以来最高水准的著作”林彪式肉麻吹捧可有一比,也与1967年11月7日陈伯达、姚文元主持起草的编辑部文章《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纪念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周年》所吹嘘的“这个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树立了‘第三个伟大的里程碑’”的提法如出一辙。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本来早在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解决了。但直至今天,仍有不少人在继续使用这种提法,并认为,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实践,有力地证明了毛泽东同志这一理论的无比正确性。这种认识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也逐渐地由潜在一些人心中到公开地浮现于网络上,并已影响了一批人的思想,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思想或人心的混乱,对当今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已造成了一定冲击或干扰。人心齐,才能使“泰山”移,如果人心涣散,不仅连一寸土都移动不了,何谈移动整个泰山?如果全国人民思想一片混乱,在根本问题上认识不统一,在党和国家及社会建设上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何谈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行和早日实现?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最终完成?因此,既然现实中(网络思想动态等于现实思想动态),存在一些糊涂思想,所以很有必要对一些重大理论与认识问题进行进一步辩析,以进一步纠正与澄清一些人的糊涂思想与认识,使人们真正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思想不统一,行动无所措,思想一统一,“泰山”便可移!
下面,还是先来看一看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是如何认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提法或口号或理论的。然后我再略加点评。
原文: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个提法,如果按照提出的当时的解释,即所谓“向走资派夺权”,也就是撇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那么实践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至于作出新的解释,可以在党内继续研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P182 )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19)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他的主要论点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这些论点主要地出现在作为“文化大革命”纲领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党的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并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至于毛泽东同志所重用过的林彪、江青等人,他们组成两个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背着他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他们的反革命行罪已被充分揭露,所以本决议不多加论列。
(20)“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一、“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批判的许多东西,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很多是毛泽东同志自己过去提出或支持过的。“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建国以来十七年大量的正确方针政策和成就,这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泽东同志自己在内的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苦卓绝的奋斗。
二、上述的是非混淆必然导致敌我的混淆。“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走资派”,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即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内根本不存在所谓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确凿的事实证明,硬加给刘少奇同志的所谓“判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八届十二中全会对刘少奇同志所作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对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批判,使许多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识分子遭到打击和迫害,也严重地混淆了敌我。
三、“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许多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卷入运动的大多数人,是出于对毛泽东同志和党的信赖,但是除了极少数极端分子以外,他们也不赞成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残酷斗争。后来,他们经过不同的曲折道路而提高觉悟之后,逐步对“文化大革命”采取怀疑观望以至抵制反对的态度,许多人因此也遭到了程度不同的打击。以上这些情况,不可避免地给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以可乘之机,其中有不少人还被提拔到了重要的以至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在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虽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但是革命的内容和方法已经同过去根本不同。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决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纲领,而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36)我们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中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口号的错误,这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一切主要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进行的斗争,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这种革命和剥削制度被推翻以前的革命不同,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这个转入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比过去的革命更深刻,更艰巨,不但需要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而且仍然需要许多代人坚持不懈、严守纪律的艰苦奋斗,英勇牺牲。在这个和平发展的历史时期中,革命的道路决不会是风平浪静的,仍然有公开的和暗藏的敌人以及其他破坏分子在伺机捣乱,我们必须十分注意提高革命警惕,随时准备挺身而出,捍卫革命利益。我们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一定要继续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把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到底。
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3/65374/4526448.html
2009-2-28、23:13
点评: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提法,从字面来看,的确看不出什么问题,也就是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我们不能仅看字面意思,而不联系这句话出现的历史背景。一些思想比较“左”或倾向“左”的人就是利用这一点做文章,以欺骗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并利用这些年轻人来达到他们推行极左路线的目的,这就是别有用心!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是由于思想认识糊涂或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党的理论与知识,思想认识仍停留在极左盛行年代里,或由于现实一些阴暗面而朦住了眼睛而看不到主流或真正的历史潮流或真正的社会大趋势,这些人既找不到解决现实阴暗面的有效办法,当然只好到改革开放前的时代去寻找方法,如极左一套,用这种方法似乎很有效。但没有想到这些极左方法历史早已证明是行不通的,既然行不通,为什么一些人仍热衷于这些极左方法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些方法,曾是毛泽东同志支持或赞成或直接主张的,而毛泽东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可说是正确路线的主要代表,早已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树立了极其崇高的威望,所以,打着毛泽东同志的旗帜是最可行的,也最安全可靠,然而问题却不在这里,而在于一些人割裂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混淆毛泽东的个人思想与毛泽东思想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很明显的。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的个人思想是有区别的。关于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再分析。
为什么说“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提法是完全错误的呢?
先来看看这个理论主要有那些观点,刚才在上面提到的《决议》已列举出来:
“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
指出,“这些论点主要地出现在作为‘文化大革命’纲领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党的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并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
并指出,“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
再来看看为什么说“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提法是完全错误的。《决议》进一步分析指出,“在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虽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但是革命的内容和方法已经同过去根本不同。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决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纲领,而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下面我再来进一步分析。
“文革”要推翻的所谓“阶级”即当时被称作的“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 “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虽说是“代表人物”或“代理人”,但实际已被称为一个阶级,因为“文革”的实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并强调“以后还要进行多次”。既然把一些所谓“走资派”当作了一个反动阶级,当作阶级敌人,而且断定这些阶级敌人已攫取了“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并已“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并进一步煸动说“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现在我们再来看当年被称作最大走资派的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有一大批“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被打作“走资派”的领导人,到底是不是“走资派”?“文革”实质要推翻的“阶级”是否为“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或剥削阶级残余或国民党反动派等三座大山残余?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彭德怀、贺龙、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安子文、肖华、薄一波、刘澜涛、杨献珍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叛徒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或资产阶级分子吗?先不说什么“叛徒”之类等污谄之词,就说一些领导人是资产阶级总司令或走资派等认定就不成立。首先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成员,起码他们不是资本家或资产阶级,因为他们没有雇用工人为他们劳动,既没有雇用劳动为他们劳动,当然就不存在剥削工人阶级的行为,至于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所谓走资派都是各级各部门领导人或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也都是拿工资工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存在雇用人员为他们劳动,当然也就不存在剥削行为。即使存在官僚行为或贪污腐败行为或不正之风,但这与剥削阶级的剥削行为完全是两码事或性质完全不相同的行为。即或存在官僚思想或腐败思想或剥削阶级思想,但只要没有具体行动,也不能以思想为标准把他们断定为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就是认定为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代理人也不对。文革一个很大错误,就是以思想或言论来定阶级,甚至以生活作风、生活方式来定阶级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如,男女正常的恋爱过程的亲昵行为当作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以至八个样板戏竟没有恋爱和爱情镜头,把英雄人物都描写成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的超人。电影中出现流泪镜头也被作是资产阶级温情主义,周恩来曾在文革前即六十年初曾批评电影等文艺界不敢描写流泪镜头,好像无产阶级不会流泪或不敢流泪。不仅如此,文革期间,甚至把养花种草也当作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生活方式来批判,如文革期间批判朱德养兰花(见强博博陈老头子《毛主席对“花”及“化”的指示》http://blog.people.com.cn/blog/c2/s7563,w1235353439232827他网页:http://blog.people.com.cn/blog/s/7563)“是‘玩物丧志,是革命意志衰退的表现!’、‘渗透了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气息。’、‘完全是封建士大夫的闲情逸致。’”后来“朱德沉默地走进花圃,用颤抖的双手抚摸着一朵朵怒放的兰花,把自己多年收集来的兰花。全部送给了北京中山公园。据工作人员回忆:撤走兰花时,他用一种近乎痛苦的声调说:“它不是资产阶级的花呢!”
其实“主席于一九六四年七月与汪东兴谈话,对取消摆设盒花及庭园革命化问题作了重要指示:
主席说‘摆设盆花是旧社会留下来的东西,是封建士大夫阶级、资产阶级公子哥儿提笼架鸟的人玩的。那些吃了饭没有事情作的人,才有闲功夫养花摆花。全国解放已经十几年了,盆花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比过去发展了。现在要改变,我就不喜欢在房子里摆花,白天好像有点好处,晚上还有害处。我房子里的花早就叫他们搬走了,以后又叫他们把院子里的花搬走了,你们在院了里种了一些树,不是满好吗?还可以再种。你们的花窖要取消,大部分花工要减掉,留少数人员管理庭园。今 院里要种树木,多种果树,北京市的中山公园、香山要逐步的改种一些果树和油料作物,这样既好看又实惠,对子孙后代有好处。’”
“这个指示也普及到民间。据志书记载:在上海,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体所有的花木生产单位被禁止生产花卉,改种其他作物。1966年8月23日,花鸟销售完全停止。1968年11月3日 市革命委员会批复:从1969年起,郊县尚存的花卉生产土地全部改种其他农作物。花农被迫将已种的花木砍掉,许多大规格的名贵树木毁于一旦。1969年7月26日 ‘市革命委员会’发文,把花卉列为禁止出售的物品。”
可见,当年的思想认识是何其混乱、何其愚昧无知!然而,在土地革命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及解放初期,毛泽东同志对如何划分阶级是相当清楚的,但在晚年,也不知怎的,竟变得如此糊涂和不明智。看来,毛泽东同志晚年尤其是文革期间,真是错得一塌糊涂!
还是来谈谈阶级这个概念。先来看看列宁是如何给“阶级”下定义的。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页)。”
阶级如何产生的呢?“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阶级区分。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少数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把被剥夺生产资料的绝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于是发生了剥削,从而社会也就产生了对立的阶级。当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被推翻,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阶级也将随之而趋于消亡。”(《中共党史简明词典》下,萧超然、梁柱、汪其来主编,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第1054页)
阶级有哪些特征呢?有“三个显著特征”
“(1) 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首先是指阶级这个人类社会共同体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形成的,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是阶级最本质的特征,其余的特征都是由这一本质特征派生出来的,这就是阶级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其次,划分阶级的首要依据是经济地位,即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因此,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
(2)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社会不是从来就有阶级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是与生产力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发展又不充分的情况相适应的。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人类才分裂为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社会集团。其中,富人成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奴隶主;穷人即贫困者和战俘沦为奴隶。从此,人类便进入了阶级社会。
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经历了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个不同的社会形态,阶级状况也因此而不断地演变和发展。不过,人类社会这种阶级分裂现象也不是永恒的,‘将被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所消灭’。
(3)阶级是一个以经济关系为纽带的政治主体。在阶级社会的一定社会结构中,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产生了国家,而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借助于国家而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即成为拥有社会公共权力的政治主体。由于在经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与统治阶级同时产生的其他阶级则处于不同的政治地位。可见,阶级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并以经济关系为纽带而成为政治社会的政治主体,参与政治过程。阶级具有基于共同的经济地位而产生政治倾向的一致性;基于共同的生活方式而产生心理习惯的相似性;以及基于共同的历史命运而产生理想追求的聚合性。”
从列宁的定义及其特征,可知, “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何其错误,因为这些错误理论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阶级对象”基础之上的。既然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之后,中国大陆最后一个带有剥削性质和行为的阶级——资产阶级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或管理者之后,中国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那么,阶级矛盾就不能作为主要矛盾,阶级斗争就不能作为所谓“纲”,即使国内还存在剥削阶级思想意识,还存在所谓“人还在,心不死”的少数剥削阶级出身的但已失去剥削条件或基础(没有剥削劳动人民的生产资料)的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也不能认定无产阶级与这些少数已不是剥削阶级的劳动者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即使国际上和当时的港澳台还存在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或当时认为的苏修等修正主义叛徒等集团也在攻击或者孤立中国,但也不能断定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仍然是阶级矛盾。更不能把党内不同的意见或争论当作是国内国际所谓阶级斗争新动向来看待,甚至直接当作修正主义或走资派来批判或斗争或镇压。不仅不该对党内不同意见或争论进行无情打击,也不该对出身不好的所谓五类分子进行歧视,更不该对一些并没有血债的所谓“四类分子”进行残酷杀害。我这里有个统计:
1966年8月中旬到9月底的46天中,北京市被打死的人达1700多人,被驱逐出北京的达8.5万多人。北京市大兴县13个公社,48个大队,自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6天中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全市被查抄的金银及金银制品,按当时牌价折算为1226万元,现金、存款、公债、外币4478万元,文物、字画、陶瓷器等72万件,图书235万册,其它财物(主要是各区县收存的)变价1857万元。
1966年8月中旬至10月3日,全国非法抄家中没收财物,计:黄金119.8万两,白银30.6万两,银元978.9万块,美钞355.8万元,英镑和其他外汇373.9万元,现金、存款、公债等4828万元,金银首饰,等物171.9万件,古物约1000万件。此间从城里赶走所谓“牛鬼蛇神”39.74万人。(《中国现代史》下,王桧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1月第1版,P255)
下面再列举正史上记载的史实来说明当年的文革到底是如何“革命”的。
史料:
1967年1月4日和5日,上海“造反派”相继夺了《文汇报》和《解放日报》的权。6日,32个“造反”组织联合召开“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所谓“一月革命”的风暴。毛泽东对《文汇报》、《解放日报》的夺权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这个方向是好的”,“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上海革命力量起来,全国就有希望。它不能不影响整个华东,影响全国各省市。”11日,经毛泽东授意,中共中央、国务院落、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名致电上海各“造反团体”,称赞他们的行动“为全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一切革命群众,树立了解光辉的榜样。”《红旗》杂志、《人民日报》也相继发表社论,肯定和支持夺权,宣称上海夺权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到达了一个新的转折点,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号召全国“造反派”坚决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由于毛泽东的支持,继上海之后,山西、青岛、贵州、黑龙江等省市“造反派”也相继起来夺权,建立了所谓军队、干部和“造反派”群众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夺权之风刮遍全国,使全国陷入更大的动荡混乱之中。
为了保证“夺权”的顺利进行,镇压有革命正义感的干部、党员、群众对“文化大革命”左倾错误的不满和反抗。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规定凡是“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以后这一条又在实际上扩展到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稍有满的也被以现行反革命治罪。这一规定是造成“文化大革命”中大量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点评:
夺了上海市委陈丕显等领导人的权,就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这是什么逻辑?陈丕显这个红小鬼出生的老干部也成了敌对阶级或剥削阶级分子之一?真是岂有此理!
凡是攻击某些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这种规定也很荒谬!难道一些领导人是革命化身或真理化身?这符合逻辑吗?虽然这些领导人在一定时期可代表整个党和政府,但毕竟只是代表,不能完全代替整个党和政府,更不能等同于整个党和政府。反对或攻击个别领导人不等于反对或攻击整个党和政府,这是起码的常识。然而文革期间,竟把这一规定扩大到“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甚至对这些人稍有不满“也被以现行反革命治罪”,难道这些人也是革命化身?真是荒谬透顶!
再看几例。
史料:
1967年武汉“七二0事件”,被诬蔑为“反革命事件”,武汉军区主要负责人陈再道被撤职、批斗,军区所辖的独立师被打成“叛军”,湖北全省因此而被打死、打伤、打残的干部、军人、群众达18.4万余人。
对“七二0事件”的错误处理,使林彪、江青的活动更加猖獗。7月22日,江青提出所谓“文攻武卫”的口号煽动武斗。8月康生公然支持发枪给宁夏造反派,并调动军队开枪镇压群众,造成死101人,伤残133人的青铜峡流血惨案。8月9日,林彪提出“现在的革命是革我们原来革过命的命”的谬论,并鼓吹“要建立新的国家机器”。在“文攻武卫”口号下,许多省、市发生了派性群众杀伤解放军战士,抢夺枪支、弹药,拦截军用列车等事件。武斗升级,造成大规模真枪实弹的派性内战。
在全国局势异常混乱的情况下,7月至9月间毛泽东视察了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调查“文化大革命”情况。10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视察三大区时的谈话纪要。他认为“全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有些地方前一段好像很乱,其实那是乱了敌人,锻炼了群众”。
点评:
从上面史实中可看出,文革到底是革谁的命。和平年代,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还出现真枪实弹的派性内战,竟被说成是“形势大好”,真是糊涂至极啊!
再看一例。
史料:
1968年5月19日毛泽东批发《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要求全国各地区、各单位“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自此全国由重点整“走资派”逐步转为开展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由于“清队”在指导思想上就是错误的,再加上政策界限模糊和派性作怪,大批无辜群众惨遭迫害。内蒙古自治区的“内蒙古人民党”(简称“内人党”)一案,就是这时期发生的最大冤案之一,蒙汉等各族军民因此遭迫害者达34.6万余人,其中11622人被迫害致死。
点评:
这就是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年代会出现这种惨案吗?连普通军民都被革了命,要了他们的真正的生命,这种“革命”对吗?
史料:
由于毛泽东号召向走资派夺权的结果是造成全国“内乱”,全面“内战”。林彪利用毛泽东这一错误确定的夺权方针是:“无论上层、中层、下层都要夺。有的早夺,有的迟夺”,“或者上面夺,或者下面夺,或者上下结合夺”。张春桥更是露骨地宣称:“我们对所有的权都要夺”,“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
点评:
改什么朝换什么代?难道当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时期?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或执政?可见文革的确没有政治依据,也没有现实依据,纯粹是一场闹剧。
史料:
从1967年所谓上海“一月风暴”,到1968年9月5日西藏、新疆两个自治区的革命委员会成立,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都已先后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实现了所谓“全国山河一片红”。
点评:
轻易地改变了国家政治体制。
史料:
1968年10月13日,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在北京举行。原八届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被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反党分子”的,达总数的71%。这次全会作出了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定。全国因这冤案受株连被错定为反革命分子判了刑的案件达2.6万多件,2.8万多人。刘少奇因长期受着惨无人道的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含冤逝世。
点评:
竟然有71%的八届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都是“敌人”,难道文革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既打为“敌人”,那就是说文革前一段时间不是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搞社会主义建设,而是走资派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怪不得毛泽东主张要夺权,张春桥说文革就是“改朝换代”。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文革前一段时间,毛泽东仍是党的核心领导,中国共产党仍由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仍是中国的领导核心力量,所以说文革是“改朝换代”是完全错误的,也没有任何理论与现实依据。
史料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党的九大在北京召开。林彪在九大政治报告中赋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更系统完整的形态。报告分析了“文化大革命的准备”、“文化大革命”的过程,极力鼓吹“文化大革命”的所谓“丰功伟绩”,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所谓经验。报告用歪曲事实的叙述,把“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说成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长期尖锐斗争的必然结果”。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阶段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错误指导思想,正式规定为“我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点评
党的九大所规定的党的基本路线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也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更不符合中国的现实,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意愿。因而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无稽之谈。
最后结论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仅不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三个伟大的里程碑”,更不是毛泽东一生最大贡献,而是无稽之谈,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也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更不符合中国的现实,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意愿。而且给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至今还没有使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真正缓过气来,而且还误导了当今一些糊涂者。
警醒啊,国人!清醒啊!我的同胞!
(2009-3-2/0:37)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