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宪政在于不许掌权者坑害人
这些天来,宪政派与反宪派围绕宪政的定性和功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宪政派抓住反宪派提供的大好机会,确实让这个很多人还觉得陌生的话头大大火了一把--所以他们真应该感谢自己的对手才是。
然而,拜读一些文章后,却有一个印象: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任志强的一句大白话,或许要比许多教授的高头讲章更能洞穿宪政的本质--“宪政很简单,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钥匙交给国民。”大概由于这个原因,一些学者也开始突显起“宪政即限政”的同音反复来了。
可是,再稍微一琢磨,会发现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倘若“权力”据说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提升GDP的、发展生产力的、推动社会进步的,为什么还要把它关进笼子里呢?事实上,某些反宪派便在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诸如此类的理据,来证成宪政即限政的没有必要。
我们当然可以从不同角度反驳这些反对宪政的理据。不过,在我看来,其中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的重要因素在于: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下,“权力”(国家机器)都不但有可能实现这样那样的善,而且更可能导致这样那样的恶,尤其会造成“坑人害人”这种道德上的邪恶;所以,宪政即限政的最根本目的,便是通过法治的途径限制强势的掌权者,不许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坑害弱势的无权者。
就拿那场在西方宪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英国大宪章运动来说。人们常常热衷于讨论“契约”精神、“平等”意识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更有说服力、因而也更值得注意的,也许是下面这个简单的事实:残暴的国王凭借手中的大权,把自己管治下的贵族骑士民众们坑害得不行,后者因此忍无可忍,拿着刀枪棍棒迫使陛下坐下来,草签了一份“城下之盟”。
从国王的眼里看出去,这份“城下之盟”肯定不能说是“平等”的“契约”,因为它的内容恰恰是单向度地限制陛下的权力,尤其是不许他任意收税,随便征兵,为所欲为地想坑害谁就坑害谁……
进一步看,签约的贵族们原本也不是彻底的无权者,因为他们同样管治着手下一大帮民众以及奴隶,并且说不定有时候还会同样严重地坑害后者。所以,把他们说成是不但推崇平等、而且注重契约的人士,可能或多或少有点美化了他们--尽管他们逼迫国王签订的那份文件的确具有不容抹煞的历史意义。
说白了,这些贵族之所以逼迫国王签订大宪章的内在动机,在于这样一条几乎人人都懂得的质朴道理:虽然与平民百姓比起来,他们是一些有权有势的显赫人物,但依然不想让自己受到权力更大也更强势的国王的坑害;所以,他们才会通过自己的抗争,制定出这样那样的法律规范,用来严格限制国王实施权力的举动,不许国王越过雷池坑害自己。
说穿了,人类历史上的一切宪政努力,全都是基于这条不难理解的质朴道理之上的。只是在漫长的演变进程中,当最底层的民众也像当年的贵族们那样,通过自己的抗争迫使所有掌权者都不得不接受“尊重每个人正当权益”的宪法原则时,才会确立起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宪政”。
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上和今天的这宪派那宪派,不同标签之下潜含着的实质性差异其实主要在于:他们试图确立的那种宪政,究竟是旨在防止哪一拨的弱势者受到最高掌权者的坑害?是贵族官员们呢,还是圣贤的后裔,或者同时也包括所有的平民百姓?
比较而言,只有尊重每个人正当权益的自由民主宪政,才是炉火纯青的本真宪政,因为它想要保护的是社会中每个成员的正当权益--无论你是穷是富,是贵是贱,是智是愚,来自城里还是乡下,十七八还是七八十……
话说到这份上,谁会反对宪政的答案可能也比较清晰了。除了受到忽悠、经历洗脑的情形外(不幸的是,这样的案例在咱们的国度里并非罕见),那些最容易受到掌权者坑害的无权势的弱者,是不大可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的。毕竟,限制掌权者的权力,对于他们来说能有什么坏处呢?
坚决反对宪政的,只能是那些可以从坑害弱者中获取不正当好处的掌权者们。事实上,为了抗拒任何会限制自己权力、削弱自己既得利益的宪政企图,他们甚至愿意玩命(所以一百年前才会从清朝统治者的口中冒出著名的“有兵在”),更不用说雇佣一些总编教授写上几篇由于“道义上的劣势”而根本缺乏底气的评论文章了。
君不见,当年的那位英国国王刚签完“城下之盟”没几天,不就立马勾结境外的友好势力乘机反扑,想把男爵们的宪政努力扼杀在摇篮里么?既然如此,我们今天又怎么有理由天真地希望:不经过民众的艰辛抗争,一个国度里的掌权者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自由民主宪政对于他们手中权力的严格限制呢?
说破了,要是原本可以随心所欲的我现在不得不被宪政的笼子罩起来,不能想加税就加税了,不能想强拆就强拆了,不能想踩踏你就踩踏你了,不能想劳教他就劳教他了,而是必须戴上法治规范的手铐,穿上民众监督的脚镣,不是也会心急上火睡不着嘛。
进一步看,支撑着既得利益者们反对自由民主宪政的,或许还有另一条不那么靠谱的幻想,这就是凭借三个自信满满地以为:自己永远都会是位高权重、居高临下的强势者。
问题在于,尤其在这个奉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国度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哪天风水轮流转,一不留神就会把阁下您也转进了弱势者的队伍里,于是乎不得不面对新崛起的强权者的蹂躏。
毕竟,下面的设想是不必视为天方夜谭的:当年属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许多领导干部,在被一群造反派扭起胳膊“坐飞机”的那一刻,脑海里或许也一度会浮现出这样的“中国梦”--要是咱们已经实行了自由民主宪政该多好啊……否则,曾经的国家主席怎么会想起来要到箱底里去找尘封已久的宪法小册子呀。
至少,今天那些被悄无声息地“双规”了的官员们,在发现没法聘请到辩护律师的时候,也会打心眼里觉得:当年在位时很瞧不起的人权自由、法治宪政,对于自己来说实际上也是如此重要。
就此而言,实现“尊重每个人正当权益”的自由民主宪政,对于一个社会的任何成员来说,不管他们的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是一条不可突破的基本底线,可以防止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不法的侵犯--或者用比较通俗的话说,可以防止他们受到邪恶的坑害。
当然,鄙人虽然经常“拿衣服”,却还没有“图样”到如此的地步,所以也不会真的相信单纯凭借上面的论证设想,便足以让那帮享有既得利益的家伙们拜倒在自由民主宪政的石榴裙下。这里的啰嗦只是想从常识的角度提醒那些并非装睡、仅仅被催眠了的人们:宪政是干啥用的,为什么要实行宪政,哪些人最需要宪政,哪些人会反对宪政……
套用政治哲学的术语说:自由民主宪政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达成像“为人民服务”、“提升GDP”、“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这类“值得意欲”的“好东西(善,good)”,而是力求确保每个人尤其弱势者的正当权益(rights)不会受到掌权者侵犯这种“不可或缺”的“对东西(正当,right)”。
所以,倘若有人在那里信誓旦旦地宣布:“宪政即限政”对你没有什么好处,只会限制“伟大光荣正确”的领袖们“为人民服务”、“提升GDP”、“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你不妨直截了当地把他看成是在街角那疙瘩卖拐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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