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今天宣布他无罪了,很多人高喊“迟到的正义”,真的是正义来了吗?这个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多冤假错案?
所谓冤案,主要是指把无罪的人认定为有罪;所谓错案,既可以是把本来有罪的错定为无罪而放纵坏人;也可以是把本来无罪的人错定为有罪而冤枉好人。错案甚至还包括那些因对事实认识错误而导致把轻罪认定为重罪的案件,或者把重罪认定为轻罪的案件。至于假案,嘿嘿,就不说了吧?
中国有多少冤假错案?下面有个统计,不一定全面。
一、河北11起
1、河北唐山“李久明杀人案”、
2、河北沧州“李春兴杀人案”
3、河北邢台“徐东辰杀人案”
4、河北清河“张新亮杀妻案”
5、河北承德“陈国清抢劫杀人案”、
6、李志平被错判死缓案
7、河北徐计彬“强奸”蒙冤15年后被宣判无罪。
8、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
9、河北刘前“强奸未遂”含冤9年后被宣告无罪。
10、河北孟存明因“强奸女老师”蒙冤10年后被宣判无罪。
11、河北石家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今天宣布聂树斌无罪。
二、河南9起
1、河南郝金安“抢劫杀人”被判死缓10年后被宣判无罪。
2、河南张从明“抢劫杀人”入狱近6年后被宣判无罪。
3、河南胥敬祥“抢劫、盗窃”蒙冤13年后被宣判无罪。
4、河南王俊超“奸淫幼女”入狱6年后被宣判无罪。
5、河南张绍友“奸杀侄女”被判死缓,九年后真凶落网获释。
6、河南秦艳红因“奸杀少妇”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7、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被判死缓、入狱多年后因被害人生还而无罪释放。
8、河南张振风强奸案,因公安刑讯逼供、隐匿证据导致张等五人一审被判死缓,现因真凶出现被无罪释放。
9、河南平顶山市“李怀亮杀人案”
三、云南6起
1、云南昭通因“奸杀分尸”被判死缓8年后被宣判无罪。
2、云南昭通“范家礼父子杀人案”
3、云南曲靖“陈金昌等人抢劫杀人案”
4、云南德宏“尹用国杀人案”
5、云南昆明杜培武“故意杀人”含冤2年真凶落网后被无罪释放。
6、云南王树红因“奸杀卖x女”惨遭电刑被打残蒙冤299天后被无罪释放。
四、广西6起
1、广西恭城“王坤杀人案”
2、广西梧州“许政伟、莫子开、谭光盛杀人抢劫案”
3、广西河池市覃俊虎、兰永奎因“抢劫杀人”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4、广西南宁“邓立强杀人案”
5、广西王子发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含冤九年,真凶自首后3年获释。
6.广西来宾市“卓发坤故意杀人案”,2006年8月被判无罪。
五、湖北4起
1、湖北京山*********“杀妻”被判死缓,入狱11年后,妻子现身无罪释放。
2、湖北枣阳“杨锡发强奸杀人案”
3、湖北武汉“王洪武杀妻骗保案”
4、湖北黄爱斌一审错判死缓案
六、黑龙江4起
1、黑龙江史延生因“抢劫杀人”一家7口蒙冤5年后被宣判无罪。
2、黑龙江杨云忠“故意杀人”蒙冤7年被宣判无罪。
3、黑龙江大庆“张亮杀人案”
4、鲁德宝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七、四川3起
1、四川南充“唐代兴投毒案”
2、四川内江“戴传玉杀人案”
3、四川李杰等4人因“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判无罪。
八、湖南3起
1、湖南麻阳“滕兴善杀人案”
2、湖南杨明银“故意杀人”入狱10年后被宣判无罪。
3、湖南姜自然“故意杀人”被关押6年后被宣告无罪。
九、山西3起
1、山西柳林“岳兔元杀人案”
2、山西临汾“郝金安抢劫案”
3、山西忻州“刘翠珍杀夫案”
十、江西3起
1、江西涂景新因“贪污”被判死缓蒙冤7年被宣告无罪。
2、江西叶烈炎涉嫌“爆炸罪”被羁押941天后被无罪释放。
3、江西费琴被控“杀夫”2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一、浙江3起
1、浙江张高平叔侄俩涉嫌强奸杀人案
2、浙江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
3、浙江董文列二次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十二、甘肃3起
1、甘肃兰州“周振林投毒案”
2、甘肃李天荣因“诈骗”被打掉4颗牙蒙冤757天后被无罪释放。
3、警察设假案导致三人被错判死刑案
十三、 陕西2起
1、陕西渭南陕西高进发因“奸杀幼女”被判死缓3年后被无罪释放。
2、陕西周安相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十四、海南2起
1、海南儋州“刘荣彬抢劫案”
2、海南黄亚全、黄圣育因“抢劫罪”蒙冤10年被宣判无罪。
十五·、吉林2起
1、吉林孙邵华“杀死3人后点火焚尸”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
2、吉林王海军被控“杀妻”蒙冤19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六、福建2起
1、福建福州福清“吴昌龙爆炸案”
2、福建福州陈信滔因“敲诈勒索”含冤3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七、贵州1起
贵州毕节“范厚洪抢劫案”
十八、内蒙古1起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
十九、辽宁1起
辽宁李化伟被错判死缓案
二十、山东1起
山东陈世江“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告无罪。
二十一、重庆1起
重庆童立民因“奸杀小保姆后碎尸”被判死缓4年后被无罪释放。
二十二、广东1起
广东广州“邓秀琼、毛定稿杀人骗保案”
二十三、安徽1起
1996年12月22日,安徽蚌埠原中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杀妻案被逮捕,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并恢复公职。2013年11月27日,疑犯武某某在蚌埠被抓获。经审讯,武某某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刑辩律师都曾做了无罪辩护,大多数检察院也知道证据存疑,但迫于各种压力(被害人的压力、舆论压力、领导的指示、政法委的协调、维稳的需要,等等),勉强起诉,大多数法院也知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但由于司法体制中“配合有余、制约不足”,法院为了公安机关、检察院的“面子”和利益,为了办案人员免受处罚,为了避免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一些法院的法官在领导的指示下,在政法委的协调下,大多数勉强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而个别案件甚至则已经做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冤假错案呢?法律界认为除了政治原因,主要跟考核指标有关系,因为在以前,有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考核项目。正是这些指标,导致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批捕率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总人数中,被批捕的人数所占比例。全国案件批捕率曾高达98%,这意味着什么?有罪判决率是指在起诉至法院的所有被告人总数中,被判决有罪的人所占的比例。各地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中,与批捕率等相比,“有罪判决率”出镜率最高。追求有罪判决率容易造成冤假错案,有罪判决率高,曾被作为一项办案质量的“好成绩”来宣传,导致部分检察机关过分片面追求有罪判决率。结案率是在立案审理的所有案件总数中,到年底已经办结的案件所占的比例。因为这个指标,有法院为结案率,年底拒绝立案。现在,这些指标大多取消了,这能杜绝冤假错案吗?这个国家还有没有“聂树斌”在鬼门关哭号?
别再跟我说“迟来的正义”,这个国家既然有正义,那么上述的冤假错案怎么产生的?铲除产生冤假错案的土壤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可是,产生冤假错案的土壤又是怎么形成的呢?仅仅是上述的那些考核指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