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主——人类走向“成年期”的必由之路
有人说,民主根本不是一个什么东西,而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是一种管理者施于被管理者、统治者施于被统治者的方法和手段。比如,管理者有事和被管理者商量,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然后进行集中,这就是民主。所以民主从来都是专制控制下的民主,否则就要乱套。
真是这样吗?人类迄今为止的社会政治历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专制政治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现代民主政治阶段。第一个阶段的历史本质,是所有社会管理权(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公权”)被一个人、一个家庭(家族)、一个政治集团或阶层、一个政党长久独霸着;而第二个阶段的历史本质,则是任何个人、家庭(家族)、政治团体、阶层和政党,都不得长久独霸国家公权,他们当中由谁在规定的任期内执政,则由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通过选举来选择和决定。
这就是专制和民主的根本区别。因此,现代民主的本质,根本不是管理者有事和被管理者商量,而是管理者本身必须由包括被管理者在内的全体公民通过选举产生。而公民选举他们信任的管理者,其目的正是赋予这些管理者们处理国家事务和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决断权,而并非事事都要和被管理者商量。
人类政治社会正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有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和成年期。专制社会,标志着人类社会还处于幼儿、童年或少年的不成熟的成长期,而现代民主社会,则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成熟,长大成人了。因此,由专制社会到民主社会的过渡,意味着人类政治社会由蒙昧到理性、由野蛮到文明、由幼稚到成熟的过渡,是一条必由之路,其成长周期不可逾越,也不可割裂。
在人类历史中,政治权力——即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公权,历来具有强烈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具有社会公共管理功能,对维持一个国家正常的政治经济生活不可缺少,另一方面,它像一根魔杖,可以点石成金,可以满足掌权者贪得无厌的私欲和无限膨胀的野心。因此,把公权攫为私有,并永久独霸,几乎是人类历史以来各国历代政治统治者的本能欲望。历史的区别就在于,在人类“未成年期”,这些政治统治者永久独霸公权的欲望能够“如愿以偿”。而当人类到达“成年期”时,政治统治者的“欲望”受到被统治者的有力制约,他们不能如愿以偿,只能按照宪法规定的游戏规则行事。
为什么?在人类的“未成年期”,统治者为永久独霸公权而编造的理由能够为广大被统治者所相信,所接受,甚至被奉为天条。比如中国古代皇帝声称他独霸公权统治万世的理由,是因为他是天的儿子,是上天派他来统御万民的。而如此荒谬绝伦、匪夷所思的理由居然不仅为广大老百姓所接受,所信奉,而且被那时的知识分子奉为圭臬,深信不疑。你说,整个社会都在信奉这样一个荒诞不经的政治神话,是不是说明这个时期的人类社会还处于混沌未开、懵懂无知的幼年期或童年期?
还有一种情形,当人类政治社会处于激情四射、充满憧憬的青少年期时,他那不着边际的梦幻和狂想很可能误导他走上一段现代专制主义的弯路。比如,所谓共产主义的大同世界,就是处于青少年期的人类政治社会激情和狂想的产儿。这仍然像一个神话:如果一个在时代发展中处于先进历史地位的阶级及其政党,按照“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制定出一个彻底改造人类社会的计划、方案或曰“总设计”,然后由这个阶级和政党带领全体人民去实施这个计划和总设计(包括消灭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能最终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剥削、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大同世界。这个神话的确诱人而完美,但有一个必须绝对保证的前提,即在夺取政权到建立社会主义直至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只有始终在这个先进政党的绝对领导下,才能达到最后目标。于是,往昔“天授皇权”或“神授君权”下的专制主义制度安排又出现了:其一,至少在大同世界实现之前,党是天然的、永久的执政者,任何政治力量都不得取代它;其二,除党及其领袖以外,本阶级群众和一切其他阶层、阶级都是“被领导者”,并必须接受按党的各级权力分出高低贵贱和按党的各种“团结对象”分出亲疏远近的政治等级的划分;其三,既然党“带领”全体人民朝着一个总目标前进,那么除党及其领袖以外的所有人,除了无条件地服从、赞扬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政策和一个接一个的“总设计”以外,不得有其他的政治话语权,不得思考和党的理论路线对立、不同的东西,不得发表和党的方针相抵触或不同的言论;其四,除党的决策者以外,任何人都是党为实现大同世界的每一个步骤中的一个棋子,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因此,除党以外,任何阶级、阶层、社会团体都不得有自己独立的政治地位,都不得为争取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组建任何形式的政治团体、政党,都不得独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运动。就是说,公民在党的允许范围之外,不得拥有言论、思想、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等自由。
二十世纪一意孤行的实验,现代专制主义终于暴露出其狰狞的面目和灾难性的后果。尽管一些国家的“先锋队”仍在用这种神话忽悠着民众,那只是在维持他们万万舍不得丢掉的政权,事实是连他们自已也不相信这样的神话了。
历史已经证明,迄今为止,现代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达到成熟阶段的惟一标志。当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民下定决心选择现代民主制度时,就说明这个国家或民族进入成年期,他终于冲破了蒙昧无知的迷雾,心智开始成熟,理性开始健全,长大成人了。而作为“成年人”的理性思考,则基于对如下几个基本政治问题的清醒认识:
第一,人类在政治经济活动中因分工的需要,虽然会合理地产生少数管理者和多数被管理者,但在国家政治生活领域里,任何阶级、阶层、政治集团和政党,都不具有永远独霸公权的天然特权,而任何执政者编造出来的任何永久独霸国家公权的理由,都是不折不扣的谎言;
第二,这是因为,其一,公权可以最大限度地谋取私利,而人性无法抵御这种诱惑;其二,任何阶级、阶层、社会政治集团和政党,都无法超越自身的利益局限,一旦永久独霸公权且不受制约,就会产生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特殊的政治经济利益,就会产生绝对的不可逆转的腐败,就会以牺牲公众利益作为维系专制政权的代价;
第三,因此,由一个救世主般的所谓先进的阶级、政治集团或政党,按照其制订出来的改造社会的完美计划,“带领”全体人民去实现这个计划中的“大同世界”,这种所谓人类解放的“蓝图”根本就是画饼。而人类历史进步的真实现状是:因社会分工产生的各个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和关系,只有在和平的制衡中加以协调、妥协和发展,人类社会才能一步一步达到文明的境界;
第四,而要做到这一点,基本前提就是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能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拥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和政治地位,就是说,任何一个阶级、阶层和社会利益集团都能够在国家公权构成的政治舞台上平等地诉诸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并具有在国家公权的行使过程中表达、体现自己意志的平等权利。惟有这样,才能防止因管理者肆意侵害被管理者的权益、社会强势群体无止境剥夺社会弱势群体而产生的社会暴力冲突,和这种冲突造成的巨大的破坏力对人类社会进步形成的阻滞,才能把利益不同甚至对立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协调至多方都能接受或基本满意的限度之内;
第五,实现社会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平等政治权利,有两条根本保证。第一条,国家公权的执掌者必须全体公民通过普选产生,并规定一定的任期,同时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争执政地位的政党或政治集团供广大选民选择;第二条,全体公民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即言论、信仰、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被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两条,构成现代民主宪政制度的核心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