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还是官有制?
公有制还是官有制?
作者:单国华
转自博客中国
有人说,公有制这个词翻译错了,应该翻译为官有制,私有制的翻译也不对,应该翻译为民有制。我对外语非常不熟,不能确定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但我从意义上理解,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私有与民有,只是情感上的差异,而公有与官有,则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公有制,在计划经济时代包括国有(或称为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两大形式。集体所有,从字面的意义看,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就归组成这个集体的成员共同拥有,也就是说,集体的成员应该有权决定谁担任这个集体的领导,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式与方向,以及利润的分配。但实质上并不是这样的,所有管理方式基本上与国有(全民)企业相同,领导也是上级任命的,经济运作也没有丝毫的自主权,连职工工资都是中央定的。因此那时实质上只有一种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区别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待遇要比国有企业低许多。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有所改变,根本的原因是一种所有制下经济越来越糟。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始终强调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并且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而变成了资本主义了,社会也就不可能公平了。以往的理论强调,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因此资本家掌握了社会财产的分配权,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欺压剥削劳动人民,制造极其悬殊的贫富差距,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按理说,资本主义国家应该是贫富差距非常大,基尼系数非常高才对。但令人奇怪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我国,社会的不公平性、基尼系数都远高于资本主义国家。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公有制。集体所有都不能真正归集体成员所有,全民所有呢,那就更不可能归全国的每一个人所有。人民实质上是根本不能参与到财富管理的,同时在实际操作上也缺乏可能性。总不能一人管一天,轮着来吧。于是就委托有管理经验的人管理,那么谁来委托呢?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人民,委托的方式应该是选举,但我国实际的情况是没有选举的。那么监督总该是不可少的吧,但监督也无从进行,一是你根本就不知道管理的内情,因为管理者从来就不会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你;二是你即使通过某种途径知道了,将管理者的违法情况向上级部门举报,也会遭到种种打压。也就是说,权力几乎不受任何监督,尤其是不受人民的监督。再退而求其次,能享受一点红利也可,比如说,每人手中有张股权证,年底可以分点红之类,这些都没有。政府也许会告诉我们,赢利要用在国计民生的大事上,但医疗、教育、养老都是要自掏腰包的。因此作为财富拥有者的人民,实质上与名下的财富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公有制,的的确确是官有制,是不受监督的官有制。
以前,我也曾为国企的壮大而倍感自豪,因为下意识地觉得,里面有我一份儿:工商银行有我一份儿,中国石油有我一份儿,中国移动有我一份儿……。但后来却发现这完完全全只是个梦,这些企业与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资料所有形式,是生产关系的最重要的因素,属于经济基础。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需要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如果是真正的公有制,即国民都能参与到财富的管理,政治上必定是民主的;如果是官有制呢,民主则万万不可。
中国当前的一切困境,都是官有制带来的。以前,我常常感到困惑,有些官员为什么能贪那么多,动辄上亿。如果认识到公有制实质上就是官有制的话,这一切都不奇怪了。这么大的资产,由一些基本不受监督的人控制着,不贪不捞才怪。我们以为,为政者都是圣贤,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都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因此是不需要监督的。其实人心都是一样的,假如没有监督的话,大多数握有一定权力的人是免不了要贪的,只要开了头,胃口就会越来越大。而这些人贪了,少数不想贪的人也不得不贪,要不然就成了官场上的异类,很容易受到打击与排挤。这些不受监督的权力,就像凶残的老虎一样,为害人民,为害国家。所以习主席说要把权力关到笼子里。
那么真正的公有制可不可行呢?如果就保证官员的廉洁来说,也许是可行的。但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是很难有竞争力的,因为官员对失误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唯有私有制或者说民有制,才是中国经济的出路。
事实上,真正成功的社会主义(典型的如北欧国家)都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的公平程度远胜过我们。以往的理论强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决定社会分配,这在丛林社会是可能的,但在民主法制社会则是不可能的,因为代表公民的政府要在分配上起作用。在这样的社会里,政府与企业不是穿一条裤子,不是与财富绑在一起,而是站在财富的对立面,用税收等手段来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当然,政府也可能不这样做,但结果很可能是得不到选票,下一届就当不成了,甚至本届就被弹劾问罪。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对富人的征税往往是非常高的,例如英国对富人征收的税是最高的,其累进税制可达到50%。这些税收除了保障公益事业外,还能让穷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由此看来,私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敌人,更不是社会公平的敌人,公有制也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基础,至于官有制,则完完全全是社会公平的死敌。